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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書記員招聘考試法律基礎知識練習題(10.21)

    2022書記員招聘考試法律基礎知識練習題(10.21)

    2022-10-21 14:28:23來源:中公警法考試培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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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某法院審理一起涉外民事糾紛,需要向作為被告的外國某公司進行送達。根據《關于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海牙《送達公約》)、中國法律和司法解釋,關于該案件的涉外送達,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確的?(單選題)

    A.應首先按照海牙《送達公約》規定的方式進行送達

    B.不得對被告采用郵寄送達方式

    C.可通過中國駐被告所在國使領館向被告進行送達

    D.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被告送達

    參考答案

    【考點】文書的域外送達

    【答案】D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問題若干規定》及《民事訴訟法》規定,我國向外送達文書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1)國際條約;(2)外交途徑;(3)使領館(向中國人);(4)訴訟代理人或代表機構;(5)分支機構或者業務代辦人(經受送達人授權);(6)郵寄(受送達人所在國法律允許,3個月);(7)公告(3個月);(8)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確認收悉);(9)在我國領域出現的受送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其中,除公告送達為兜底性條款外,在我國立法司法實踐中,一直以來都對其他送達文書方式無明確適用順序,而是根據便捷、高效的原則確定。這一傾向見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向外國公司送達司法文書能否向其駐華代表機構送達并適用留置送達問題的批復》,同時,2013年5月2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據國際公約和雙邊司法協助條約辦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和調查取證司法協助請求的規定》也對此予以確認。所以,選擇何種方式的原則為便捷、高效原則。A項錯誤,不當選。

    法律規定對外送達方式中存在郵寄送達,除非受送達國不接受該項送達方式,是可以采用的。B項錯誤,不當選。

    使領館送達的前提是向其本國人送達。本題中,受送達人是外國某公司,故不能通過中國使領館送達。C項錯誤,不當選。

    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屬于法律規定的途徑之一。D項正確,當選。

    故本題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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