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檢察機關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昌寧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公開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昌寧縣人民檢察院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3名。招聘崗位設置詳見《昌寧縣人民檢察院2022年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設置表》(以下簡稱《崗位設置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需同時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取得學歷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31日。各崗位學歷要求詳見《崗位設置表》;
4.各崗位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設置表》;
5.具備速記、辦公軟件操作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或紀律處分;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辭退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其他條件:
崗位的具體招聘條件詳見《崗位設置表》中招聘崗位設置的其他招錄條件。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與資格審核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此次招聘報名不收取費用。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資格審查地點及聯系電話
報名地點:昌寧縣人民檢察院302辦公室;
聯系電話:0875-7120373;
聯系人:李應彪、輝萬林
(三)報名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資料:
1.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提交近期藍底一寸免冠照片2張;
2.在職人員在聘用前自行解除相關合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填寫《昌寧縣人民檢察院2022年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考生須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聘用的,取消報名和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4.報名人員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崗位技能測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法律常識、時事政治。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30%。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崗位技能測試環節。
2.筆試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準考證標明的地點和要求自行前往參加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