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金口河區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書記員(合同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崗位:書記員
名額:4名
性質:聘用合同制(編制外聘用人員)
二、崗位職責
從事與檢察有關的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法律、會計、中文、計算機類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余類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一定計算機中文錄入能力;
5.認真細致,嚴謹踏實,有一定文字綜合和溝通協調能力;
6.報考時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92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間出生);獲得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35周歲(1987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間出生)。
7.戶籍所在地為四川省樂山市范圍內或經常居住地為樂山市范圍。
8.無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紀律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辭退的;
4.其他不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與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22年7月27日至7月29日,8月1日至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
金口河區檢察院(金口河區濱河路四段133號)407辦公室。
3.報名方式
本次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1)現場填寫《金口河區人民檢察院招聘人員報名表》,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考者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居住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駕駛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或其它專業技術資質證書的一并提供),具有加分條件者在報名時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3)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