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具體學歷、專業要求詳見職位表;
(四)具有計算機速錄技能;
(五)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9月21日至2002年9月27日期間出生);
(六)具有1年以上(截至報名結束時)江蘇省檢察機關工作經歷的現有聘用人員或具有計算機速錄特殊技能(取得國家速錄師三級/高級技能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1年9月21日以后出生),不受專業和戶籍限制;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
(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回避關系的職位;
(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因違紀被辭退未滿5年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檢察機關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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