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關于創新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學校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吉人社聯〔2020〕134號)精神,吉林警察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化管理教官,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2年吉林警察學院公開招聘警務化管理教官10 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22年吉林警察學院公開招聘警務化管理教官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的(1991年5月11日—2004年5月11日其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22年5月11日為準(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22年畢業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2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22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2年5月12日9時至25日16時。
(二)報名方式: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由吉林警察學院受理。報名郵箱及聯系方式:137201416@qq.com,電話:0431-8110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