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縣公安機關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認真做好試點工作的通知》(湘公政〔2018〕36號)和《桑植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桑發〔2018〕30號)等有關規定,桑植縣2022年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警務輔助人員,此次公開招聘的部分警務輔助人員,使用縣城市管理應急大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編制?,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桑植縣2022年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縣人社局全程參與指導,縣紀委監委駐縣政法委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
三、招聘計劃
桑植縣2022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8名,招聘計劃、報考崗位要求以及筆試內容、面試方式等詳見《桑植縣2022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與職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碩和學碩,報考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通過以下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桑植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sangzhi.zjj.gov.cn/)。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的學歷認證,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我省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招錄職位。對有疑議的國民教育學歷,以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議的黨校學歷,以市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議的技校學歷,以市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5.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該崗位報考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報考崗位有地域要求的,報考人員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2022年5月12日)或高考時應當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2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錄用、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