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北京市法院系統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共9個職位,招聘工作人員12人。
(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所屬的北京市法官進修學院共1個職位,招聘2人,工作地點為北京市懷柔區雁水路9號;
(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綜合事務中心共2個職位,招聘3人,工作地點為北京市豐臺區方莊路10號;
(三)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綜合事務中心共2個職位,招聘2人,工作地點為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公園南路甲2號;
(四)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綜合事務中心共1個職位,招聘2人,工作地點為北京市西城區后英房胡同1號;
(五)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綜合事務中心共2個職位,招聘2人,工作地點為北京市昌平區西環路62號;
(六)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綜合事務中心共1個職位,招聘1人,工作地點為北京市懷柔區青春路59號。
職位具體情況詳見《北京市法院系統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憲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3. 截至報名時,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
4. 符合所報考職位規定的身體、心理、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等具體條件,其中,35周歲以下包括35周歲,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員。
(二)其他要求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此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報名表》并發送至招聘單位指定郵箱,郵件主題、附件名稱統一以“用人單位-崗位代碼-姓名”(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綜合事務中心—101—張**)格式命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報名人員進入資格復審。
報名起止時間為:2022年4月6日09:00至4月14日18:00。
(二)資格復審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避免人員聚集,資格復審采取線上形式進行。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招聘單位將電話或短信通知)需在4月18日下午18:00前將下列材料(掃描成電子版PDF格式,郵件主題統一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綜合事務中心—101—張**”格式命名)發送到指定郵箱(報名時的郵箱),超過規定時間發送的視為無效。
1. 《報名表》(需信息填寫完整、并在“本人簽字”欄手工簽字,不得代簽字);
2. 身份證(正反面);
3. 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如果為集體戶口,還需提供加蓋主管部門公章的集體戶首頁復印件);
4. 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相應資質證書(對于尚未取得學歷學位的在校生應提供學生證;對于境外院校畢業生,還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對于境外院校在讀生,應提交能證明在讀身份和預計畢業時間的證明材料);
5. 人員類別為應屆生的,需提供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6. 政治面貌要求為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需加蓋相關部門公章);
7. 具備相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證明材料(需加蓋相關部門公章)。
以上完整材料請按照順序掃描合成一個PDF文件,請勿發送壓縮包及無關材料。不按要求發送報名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應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