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司法行政體制改革和執法司法工作需要,加強司法行政機關人才隊伍建設,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黎平縣司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擇優選聘,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招聘工作在縣委政法委的統一領導下,在縣紀委縣監委機關的監督下、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縣司法局具體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根據工作需要,擬計劃公開招聘黎平縣司法行政警務輔助人員3名,詳見《黎平縣司法局2022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符合擬報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相關要求詳見《黎平縣司法局2022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2.優先招聘法律專業院校畢業生和退伍軍人,退伍軍人文化程度可以放寬到中專學歷;
3.限黎平縣戶籍人口,計算時間均截止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以符合本《實施方案》及職位表需求的對應條件為準。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政治可靠、遵紀守法,自愿從事司法行政警務輔助工作。
4.年齡在22周歲及以上(1998年8月1日以前出生),40周歲及以下(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伍軍人、持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和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合格的年齡可以放寬到45周歲。
5.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男性身高在160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0CM及以上,其他身體條件參照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或有吸毒史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正在服刑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
7.不符合本次招錄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四、公開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黎平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lp.gov.cn/)向社會公布招聘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以黎平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lp.gov.cn/)為準。報考者應密切關注相關指定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避免因未及時閱讀相關信息致使延誤考試。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聯系電話:0855-6226331。
(二)報名地點
黎平縣司法局政工科辦公室404(黎平縣德鳳街道辦事處原刑偵辦公樓四樓)。
(三)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現場填寫《黎平縣司法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畢業院校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屬退役軍人的,需提供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名時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