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根據《浙江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條例》《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督實施辦法》(浙政辦發〔2018〕11號)《關于推行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的指導意見》(浙依組辦〔2016〕3號)和《寧波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工作規則》(甬府法〔2015〕81號)等有關規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社會各界公開聘請第三屆寧波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一)具有較強的法治意識和監督意識;
(二)具備與履行職責相應的法律知識;
(三)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進行行政執法監督;
(四)在本市連續居住三年以上,年齡不超過七十周歲;
(五)無刑事處罰、行政處分、黨紀處分記錄,或者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主要職責
(一)參與法治政府建設和行政執法監督重大問題研究;
(二)監督本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三)參與本市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活動;
(四)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活動;
(五)參與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審查工作和重大具體行政行為備案審查工作;
(六)辦理市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執法監督事項。
三、聘任期限
寧波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聘期為3年,每年年審1次,可以連續聘任;聘任期屆滿未續聘的,自然解聘,由市司法局注銷行政執法監督證件。聘期內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和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調整。
四、報名方法和時間
報名時間為公告之日至2022年7月31日。
請各位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寧波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申請表》(下載地址:寧波市司法行政網http://sfj.ningbo.gov.cn選聘公告附件),填寫有關情況后將申請表和身份證復印件郵寄至市司法局。郵寄地址:寧波市鄞州區中興路746號市司法局1013室,郵政編碼:315100;聯系電話:87231634。
市司法局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經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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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寧波市司法局關于聘請第三屆寧波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ingbo.gov.cn/art/2022/7/19/art_1229099770_4012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