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岑鞏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岑鞏縣人民法院關于增加勞動合同管理輔助人員(協勤)的請示》,岑鞏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管理輔助人員(協勤)2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岑鞏縣人民法院2022年度公開招聘勞動合同管理輔助人員(協勤)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現公布實施。
一、人員類別
此次公開招聘的勞動合同管理輔助人員(協勤)身份為勞動合同制人員,參照2016年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招聘的勞動合同管理輔助人員(協勤)進行管理。
二、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做到政策公開、程序公開。工作程序為現場報名和資格條件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辦理聘用手續。
三、招聘工作組織形式
招聘由縣人民法院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業務指導。
四、招聘崗位和計劃
具體情況請見附件1《岑鞏縣人民法院2022年度公開招聘勞動合同管理輔助人員(協勤)職位與名額一覽表》。
五、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22年7月18日前有岑鞏縣戶籍或岑鞏籍生源的城鄉居民。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獲得本科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體型五官端正;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4年7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要求條件請詳見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
1.曾被追究過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違法違紀等原因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政法機關、執法機關人員管理規定被解除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8.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
六、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布招聘簡章
在岑鞏縣人民政府網新聞中心通知公告欄及岑鞏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2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縣人民法院一樓大廳。
(三)報名方式
統一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請考生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中所規定的招聘對象、條件以及不得報考的情形后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表》,若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四)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寫的《報名信息表》;
2.本人戶口冊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最高學歷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標準彩色照片4張;
5.報考人員如有工作單位,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原件;
6.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須在現場填寫《加分申請表》申請加分,并提供加分依據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時同時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加分。報名工作結束后,尚未辦理加分手續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