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錢塘區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杭州市公安局錢塘區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0名警務輔助人員,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下方招聘計劃表(文末附件一),有意者可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報考。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0日之后出生);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戶籍不限,面向全國;
(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報考專業駕駛崗的考生如有機動車駕駛A證,學歷可放寬至高中)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練操作計算機,需適應夜班;
(五)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二)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三)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