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化管理辦法(試行)》和《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財政法字〔2020〕1524號)及班政辦(2022)221號文件批復等文件精神,現將班瑪縣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程序、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班瑪縣公安局面向班瑪縣招聘輔警為20人(其中招聘特巡警大隊輔警15名、基層派出所輔警5名),主要從事公安輔助勤務、治安巡邏等輔助性工作,根據實際需要,安排晝間或夜間路面巡邏。工作期間統一著配發的制式服裝和警用裝備。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體檢、政審、遞補、公示、辦理入職手續的程序依次進行。
(三)招聘范圍
此次公開招聘輔警面向班瑪縣戶籍,范圍包含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安置生、村警、就業見習生,實際按照招聘職位表資格條件對應設置;
(四)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具有維護社會治安穩定,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勇敢精神,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無違法犯罪行為,無不良嗜好,具有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
3.報考班瑪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職位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職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具備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專業及資格條件;
5.報考年齡、學歷等各類事項的時間截止日期為本次報名工作第一日。報考者達不到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不予報名。資格審查將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條件者,取消本次聘用資格;
6.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7.錄用后服從分配。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招聘為輔警:
(1)受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4)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5)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如紋身……等。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實行現場報名。
(一)網上或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6日至10月12日(9:00-18:00)
2.現場報名地點:班瑪縣華西路6號,班瑪縣公安局四樓教育整頓辦公室。
相關要求: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每人僅限報考1個職位。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電子版藍底二寸免冠照片。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有效內的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本、畢業證、學信息網打印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所需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進行資格初審??忌仨毴鐚嵦峤挥嘘P信息和材料。
4.報名費用:50元/人。
三、筆試科目、面試形式、體能測試、開考比例、權重、時間和地點
(一)權重
1.報考特巡警大隊勤務崗位筆試科目和權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各占筆試總成績50%。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2.報考派出所勤務輔警崗位筆試科目和權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各占筆試總成績50%。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3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二)筆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科目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9:00—11:00;
科目二:公安基礎知識 14:00—16:30
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待定,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答題要求。筆試時統一使用用國家通用文字答題。
(三)開考比例
班瑪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開考比例為招錄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參照公務員、事業單位有關要求和工作方式進行。
(四)體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人選,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凡招聘職位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比例為達不到1:3的職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進入下一體能測試環節,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根據所有考生筆試成績總和結合實際劃定。
體能測試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面試環節不設定合格分數線,面試缺考或面試成績為零分的,取消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