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湘公發〔2021〕15號)要求,結合湖南省公安廳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將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要求
此次計劃招聘人數49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2年湖南省公安廳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十八周歲;
4.具有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勤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輔助人員應當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強制懲戒對象的;
6.依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省公安廳門戶網站(http://gat.hunan.gov.cn/)、湖南人才網、“湖南公安”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地點
現場報名地點:長沙市芙蓉區車站北路長盛上東區君都云程酒店20樓2002湖南融智人力,聯系電話0731-88944108。
現場報名時間:2022年8月15日至8月23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休息日除外)。
2.資格初審
現場報名需交材料:
①請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公安廳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③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電子照片1張。
④現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⑤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有效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工作人員在報名現場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線下資格初審的人員通過https://www.rongzhirenli.com/打印準考證。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2)有效工作經歷證明為聘用合同書、勞動合同書等有效工作關系證明材料、所獲技能等級證書等,材料須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2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3)報考最高年齡限制為35周歲的崗位,報考人員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86年8月1日;報考最高年齡限制為40歲的崗位,報考人員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81年8月1日。
(三)考試
1.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有專業技能測試的筆試成績占比40%、專業技能測試占比30%、面試成績占比3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增加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采取書面考試或實操考試形式。
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5的比例(有專業技能測試的,按照筆試成績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由高到低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面談的方式,側重測試報考人員能力素質、工作意向和所報職位匹配度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且招聘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招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同場次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由招聘單位短信或電話通知。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名單在省公安廳門戶網站(http://gat.hunan.gov.cn/)、“湖南公安”微信公眾平臺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四)體能測評與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1:4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評人選。體能測評項目為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跑。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體能測評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根據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進行排名。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項目包括吸毒檢測(體能測評和體檢的時間、地點請關注“湖南公安”微信公眾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