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省輔警管理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稱“輔警”)?,F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職位
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資格,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計劃招聘50名,具體招聘計劃及職位要求、資格條件等,詳見《安丘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具有濰坊市常住戶口,年齡18至30周歲以下(1991年8月至2004年8月出生),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六)身心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嗅覺遲鈍,無口吃,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無肢體功能障礙,勤務輔警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文職輔警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
(七)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英雄或者見義勇為模范,人民警察類高等學校畢業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符合國家和省規定優先錄用情形的其他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 參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會性質等非法組織,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 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 有吸毒、賣淫嫖娼、賭博違法行為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強制隔離戒毒的;
5. 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6. 警務輔助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 國家和省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2年8月12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安丘市公安局(青云大街625號)門口西側。
報名所需材料:
1. 《安丘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2.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3.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 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 下載打印);
5. 本人征信證明(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查詢打印);
6. 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退出現役證、駕駛證、專業特長相關證明材料等)。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應聘條件要求者,可在規定時間內持以上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不具備應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根據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招聘單位可視情調整招聘職位計劃。